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第一章总则第三条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中规定:
一切国家机关、武装力量、政党、社会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。
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,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。
公民